北京出口退稅代辦公司

出口退稅

錯過了退稅申報的最后時限怎么辦?

2020-01-06 13:33


  到了年底銀信融達一直提醒大家出口退稅申報截止日期,錯過了截止日期,本來可以拿到的退稅款,只能作為內銷處理,需要交相對應的稅款,對企業(yè)來說是巨大的損失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錯過了退稅申報的最后時限怎么辦?
 

  2019年下半年有網(wǎng)友咨詢:公司于2018年出口的一批貨物,由于疏忽沒有在規(guī)定的最后時限2019年4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,現(xiàn)在應該怎么辦呢?
 

  按照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(fā)布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〉的公告》(國稅【2012】24號)公告要求,企業(yè)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,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(免)稅。即2018年出口的貨物,最晚應在2019年的4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出口退稅。逾期未申報的,將不得再進行出口退稅的申報,但是可以適用免稅政策。免稅申報時限為報關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。
 

  因此,如果錯過了出口退稅申報的最后時限,可以在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進行免稅申報,其進項稅額,不得抵扣或退稅,應當轉入成本。
 

  注意,如果5月份的免稅申報也錯過了,只能按視同內銷征稅處理了。因此,企業(yè)應在規(guī)定時限內盡快申報。

預約上門宣講 干貨滿滿喲

我們珍惜您每一次在線咨詢,用專業(yè)的知識,解答您的退稅難題。

讓您真正感受到我們的與眾不同!

銀信融達出口退稅專業(yè)實力

專業(yè)實力

代理賬務問題

賬務問題

銀信融達出口退稅售后保障

售后保障